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时,需满足:
厂房类别 |
每层建筑面积≤ |
且同时生产人数≤ |
甲类 |
100㎡ |
5 |
乙类 |
150㎡ |
10 |
丙类 |
250㎡ |
20 |
丁、戊类 |
400㎡ |
30 |
地下或半地下 |
50㎡ |
15 |
仓库占地面积≤300㎡ |
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100㎡ |
或地下、半地下面积≤100㎡ |
地下、半地下厂房(室、仓库),如有防火墙隔成多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设有一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将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