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危险等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类8级。
(一)轻危险级
一般是指可燃物品较少、火灾放热速率较低、外部增援和人员疏散较容易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
一般是指内部可燃物数量、火灾放热速率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剧烈燃烧的场所。大部分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划归中危险级。根据此类场所种类多、范围广的特点,再细分为中I级和中Ⅱ级。
(三)严重危险级
一般是指火灾危险性大,且可燃物品数量多,火灾发生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场所。
(四)仓库火灾危险级
根据仓库储存物品及其包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将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I、Ⅱ、Ⅲ级。仓库火灾危险1级一般是指储存食品、烟酒以及用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或难燃物品的场所;仓库火灾危险Ⅱ级一般是指储存木材、纸、皮革等物品和用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场所;仓库火灾危险Ⅲ级一般是指储存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等物品的场所。
火灾危险等级 |
设置场所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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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危险级 |
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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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险级 |
I级 |
1.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m2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地下商场等 3.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4.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
火灾危险等级 |
设置场所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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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险级 |
Ⅱ级 |
1.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为5000m2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为1000m2及以上的地下商场、净空高度不超过8m、物品高度不超过3.5m的自选商场等 2.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其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其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其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
火灾危险等级 |
设置场所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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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危险级 |
I级 |
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工厂的备料与车间,净空高度不超过8m、物品高度超过3.5m的自选商场 |
Ⅱ级 |
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清洗、喷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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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危险级 |
I级 |
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及难燃物品等 |
Ⅱ级 |
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其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其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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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 |
火灾危险等级 |
设置场所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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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A组塑料、橡胶:丙烯腈、丁二烯一苯乙烯共聚物(ABS)、缩醛(聚甲醛)、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玻璃纤维增强聚酯(FRP)、热塑性聚酯(PET)、聚丁二烯、聚碳酸酯、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氨基甲酸酯、高增塑聚氯乙烯(PVC,如人造革、胶片等)、苯乙烯、丙烯腈(SAN)等;丁基橡胶、乙丙橡胶(EPDM)、发泡类天然橡胶、腈橡胶(丁腈橡胶)、聚酯合成橡胶、丁苯橡胶(SBR)等 B组塑料、橡胶:醋酸纤维素、醋酸丁酸纤维素、乙基纤维素、氟塑料、锦纶(锦纶6、锦纶66)、三聚氰胺甲醛、酚醛塑料、硬聚氯乙烯(PVC,如管道、管件等)、聚偏二氟乙烯(PVDC)、聚偏氟乙烯(PVDF)、聚氟乙烯(PVF)、脲甲醛等;氯丁橡胶、不发泡类天然橡胶、硅橡胶等;粉末、颗粒、压片状的A组塑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