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装配时读图查找零件,便于作生产准备和图样管理,必须对装配图中所有不同的零件编写序号,并列出零件的明细栏。
8.4.1 零件序号
1. 一般规定
装配图中所有的零件都必须编写序号。相同的零件只编一个序号。装配图中零件序号应与明细栏中的序号一致。如图10-3中,件5垫片有两个,但只编一个序号5;件15螺钉有12个,也只编一个序号15。
2. 零件序号的组成
零件序号由圆点、指引线、水平线或圆(均为细实线)及数字组成,序号写在水平线上或小圆内,如图10-8所示。序号数字比装配图中的尺寸数字大一号。
(1) 指引线不要与轮廓线或剖面线等图线平行,指引线之间不允许相交,但指引线允许弯折一次。
(2) 指引线应自所指零件的可见轮廓内引出,并在其末端画一圆点;若所指的部分不宜画圆点,如很薄的零件或涂黑的剖面等,可在指引线的末端画一箭头,并指向该部分的轮廓,如图10-8b所示。
图10-8 零件序号
(3) 如果是一组螺纹连接件或装配关系清楚的零件组,可以采用公共指引线,如图10-9所示。
(4) 标准化组件(如滚动轴承、电动机、油杯等)只能编写一个序号。
图10-9 零件组序号
3. 序号编排方法
应将序号在视图的外围按水平或垂直方向排列整齐,并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顺序依次编号,不得跳号,如图10-1、10-3所示。
8.4.2 明细栏
在装配图的右下角必须设置标题栏和明细栏。明细栏位于标题栏的上方,并和标题栏紧连在一起。图10-10所示的内容和格式可供制图作业中使用。
图10-10 明细栏
明细栏是装配体全部零件的目录,由序号、(代号)名称、数量、材料、备注等内容组成,其序号填写的顺序要由下而上。如位置不够时,可移至标题栏的左边继续编写,如图10-3所示。